"私募一哥"徐翔操纵证券市场一案还有后续,其母亲郑素贞持有的文峰股份(601010.SH,股价 2.6 元,市值 48.05 亿元)全部股权将继续被司法拍卖。
7 月 28 日晚,文峰股份披露,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通知,郑素贞持有的公司 1.24 亿股股份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变卖,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6.7%。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将是郑素贞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第三次被司法拍卖,前两次拍卖均未能全部拍出其所持公司股份。7 月 29 日,记者致电文峰股份,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后续是否还会拍卖仍以最终的法院通知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前两次司法拍卖均有部分股份流拍
2024 年 12 月,文峰股份披露,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 02 刑初 148 号刑事判决书(指徐翔操纵证券市场罪一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侦查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案件移送审判后法院采取了继续查封、冻结措施。现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拍卖登记所有人郑素贞所持文峰股份 2.75 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8%,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第一轮拍卖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截止,拍卖股份数 2.75 亿股,成交 1185 万股,流拍 2.63 亿股。前述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14.88% 下降为 14.24%。
第二轮拍卖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截止,本次成交 1.39 亿股,流拍 1.24 亿股。前述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4.24% 下降为 6.70%。
近日,文峰股份收到青岛中院通知,郑素贞持有的公司剩余 1.24 亿股股份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变卖。本次变卖的股票将分 124 个标的挂拍,其中 123 个标的为每个标的 100 万股,1 个标的为 72.84 万股。
文峰股份表示,本次司法变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变卖股份事项尚在预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任董事长与徐翔合谋操纵证券市场被索赔
据悉,2014 年 10 月至 12 月,由于时任文峰股份董事长徐长江欲减持其控股的文峰集团、新有斐大酒店持有的文峰股份股票,与徐翔多次合谋,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徐长江将文峰股份部分股权转让给徐翔,控制文峰股份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信息,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超出减持底价部分五五分成。随后,徐翔、徐长江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13 日,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大量减持文峰股份股票,徐翔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徐翔使用账户组通过竞价交易连续买卖文峰股份股票。经法院认定,徐长江累计减持套现约 67.62 亿元,盈利约 51.49 亿元,违法所得约 34.08 亿元。
由于前述情形,文峰股份曾遭到 4 名投资者索赔。2024 年 9 月,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徐翔、徐长江需向 4 名原告合计赔偿损失约 110.26 万元;被告文峰股份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翔、徐长江追偿。后文峰股份不服提出上诉。
2025 年 1 月 10 日,文峰股份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据文峰股份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文峰股份为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提供帮助,应连带承担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文峰股份被徐翔、徐长江控制发布相应公告等,在三者之间是否产生相应法律后果问题,与本案投资者主张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关,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故原审法院判决文峰股份与徐翔、徐长江承担连带责任正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徐长江追偿"为"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二审结果,文峰股份当时表示,公司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公司将关注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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